“变”与“不变”,中共二十大向世界传递大国外交的“中国声音”******
(中共二十大·观察)“变”与“不变”,中共二十大向世界传递大国外交的“中国声音”
中新社北京10月20日电 题:“变”与“不变”,中共二十大向世界传递大国外交的“中国声音”
中新社记者 黄钰钦
“这是一个最好的时代,也是一个最坏的时代。”当狄更斯在《双城记》开篇写下这句名言时,或许没有想到未来将在国际政治领域被多次引用。
当世界之变、时代之变、历史之变以前所未有的方式展开,世界挑战与希望并存,又一次站在历史的十字路口,何去何从成为一道全球性必答题。
10月16日,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开幕。 中新社记者 毛建军 摄“中国始终坚持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的外交政策宗旨,致力于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在中共二十大报告中,世界第一大执政党给出的答案清晰而明确。
从中共十八大以来,“人类命运共同体”一词连续出现在中共党代会的报告中。这一源于中国传统天下观的理念因应时代之变,传递出中国在变局中的世界观。
“在百年变局中,一个大国的外交政策如何选择,对未来世界和平与发展具有重要影响。”中国外交学院副院长高飞指出,选择和平还是战争,选择开放还是封闭,选择合作还是对抗,直接关乎未来国际局势演变。
当百年变局加速演进,“命运与共”既是中国的世界观,也是中国外交实践的缩影。从“一带一路”倡议搭建开放合作平台,到全球发展倡议与全球安全倡议应对现实问题,在轮船的鸣笛、在码头的装卸、在桥梁的建造、在工厂的轰鸣中,互联互通的全球合作网不断搭建,合作共赢的故事不断被讲述。
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执行院长朱锋分析称,二十大报告明确给出促进世界和平与发展,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中国答案,具有世界性意义,既表明中国将践行真正的多边主义推进全球治理,也传递出中国致力于推动构建新型大国关系,避免所谓大国竞争甚至冲突的陷阱。
资料图:2022年9月26日晚,北京长安街沿线国庆主题花坛亮灯,市民在参观军事博物馆前广场布置的“命运共同体”花坛。 中新社记者 易海菲 摄作为观察中外未来互动方式的重要窗口,外界通过中共二十大报告发现,从“变”与“不变”的维度可以听到中国外交声音。
在报告中,无论是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还是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无论是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还是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的态度,都与中国在不同国际场合宣示的立场保持高度一致。
对此,高飞表示,在确定性成为稀缺品的世界变局中,中共二十大报告中展现出中国重大外交政策上的一致性与连续性,将为处于变局中的世界注入难得的确定性。
与此同时,外界也注意到,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在提出后,被写入中共党代会报告。有评论指出,两个全球倡议,对应到国内正是“统筹发展和安全”的战略思想,创新、开放、包容的全球治理方案,正是中国新发展理念的镜鉴。
“在百年变局中,中国外交政策需要应对时代的新挑战和新问题。”朱锋分析说,两个全球倡议写入中共二十大报告,既能看到中国声音和中国方案因应时势更新发展,也能看到中国同世界的深度融合。
在历史的十字路口,坚定选择一条道路的同时,也意味着对其余说“不”。在二十大报告中,中国不仅发出“要做什么”的主张,也对外传递出“不做什么”的鲜明态度:反对一切形式的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反对冷战思维,反对干涉别国内政,反对搞双重标准。
朱锋指出,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群体性崛起,成为21世纪最为重要的事件之一。中国的主张和反对,是基于百年变局中世界权力分配结构改变的客观态势,站在维护发展中国家共同利益的角度,更好推动世界走向互惠包容、合作共赢。
“当世界站在十字路口,中国鲜明表达出要什么与不要什么,将与发展中国家一道促进国际体系朝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高飞进一步表示,清晰的答案让世界听见大国外交的“中国声音”,是站在历史正确的一边,站在人类进步的一边。(完)
“交房即交证”应成为商品房交易标准模式****** “交房即交证”是民生实事也是民心所望。相关部门有必要在总结地方经验的基础上,针对“交房即交证”找准政策和法律依据,拿出国家层面的制度设计,作出统一的部署和要求,明确相关的职责分工、流程和保障性措施,让“交房即交证”成为不动产登记“规定动作”,成为商品房交易标准模式。 -李英锋 从1月1日起,河南省所有城镇规划范围内新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预售商品房项目全面实施“交房即交证”,以切实解决群众关切的不动产权证“办证难”问题,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据1月1日《河南日报》) 一张不动产登记证,关联着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关联着房地产企业的服务质量,关联着多个政府部门的协同监管效能。河南省针对全省城镇规划范围内新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预售商品房项目全面实施“交房即交证”,是对“放管服”改革的深入落实和优化政务服务环境的生动实践,既给大众带来了看得见摸得着的便利和实惠,也能促进房地产市场的规范健康发展。 普通商品交易通常奉行“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原则,买受人支付了约定价款,出卖人把交易标的物转移给买受人,买受人即拥有了交易标的物的所有权。而房地产、车辆等特殊商品须执行登记转移的法定规则,买受人取得相关部门的产权登记证后才能获得特殊商品的所有权,如果买受人未取得产权登记证,哪怕是已经支付了足额价款并占有了特殊商品,也依然没有获得特殊商品的所有权。买受人在这样的状态下可以占有、使用特殊商品,甚至可以获得一些收益(比如出租房屋等),但买受人或其利益关联人在落户、子女上学、二次交易、贷款抵押、继承等环节也可能受到诸多困扰,遭遇种种障碍。 揆诸现实,交房交证不同步的现象在不少地方存在,不少购房者面临着或曾遭遇过“办证慢,办证难”的困境,短则两三年、长则十余年的办证时间消磨掉了购房者的耐心,也让购房者的权益打了折扣。 显然,交房交证不同步已成为购房的堵点、痛点,也成了规范优化新建商品房交易模式和不动产登记改革的关键点。河南省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由多部门出台“交房即交证”实施意见,提出了“商品房购房合同中增加相关条款约束”的工作措施,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约束,为“交房即交证”提供了依据,并明确了各阶段、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畅通了信息共享渠道,对不动产登记的系统、流程进行了再造,对不动产登记服务进行了优化,为“交房即交证”的全面落地捋顺了关系、创造了条件、提供了机制保障。 “交房即交证”模式本质上是以大众需求为导向,对不动产登记责任的再梳理、再认领、再定位、再强化。规划、住建等部门搭建起一个分工明确、协同发力的登记服务机制,在机制内部,让信息多跑路、让责任多跑路,机制提升了效率、压缩了时限、承担了更大的压力、付出了更多努力,消化了更多问题,大众办证自然就更快、更容易,也就自然少跑路、少等待。 “交房即交证”模式能够实现监管前移,倒逼房地产企业依法开发、诚信经营,也给购房者吃下了定心丸,有助于提升购房者的信心。在当前“保交楼”的大背景下,“交房即交证”模式对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乃至回暖具有促进意义。 利民之事,丝发必兴;厉民之事,毫末必去。“交房即交证”是民生实事也是民心所望。近年来,已有多地陆续推行“交房即交证”模式,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积累了不少有益经验,赢得了社会的广泛好评。在全国范围内普遍铺开“交房即交证”模式的时机已经成熟,相关部门有必要在总结地方经验的基础上,针对“交房即交证”找准政策和法律依据,拿出国家层面的制度设计,作出统一的部署和要求,明确相关的职责分工、流程和保障性措施,让“交房即交证”成为不动产登记“规定动作”,成为新建商品房交易标准模式。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